剑川县立足规范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工作,深入推进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建立分析排查、交办督办、责任追究等三项工作制度,着力提高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工作的办理效率和质量。
分析排查制度。认真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六项制度和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对发现问题和线索分类处置,将发现的问题及重要问题线索按“三大问题”、六大纪律等进行分类。每月召集一次相关部室负责人会议,共同摸排、分析、研判信访举报形势,实行问题线索归口管理,确保所有信访问题线索按“五类标准”处置到位。
交办督办制度。认真做好扶贫领域信访群众接待和信访事项登记工作,对来访来电来信群众反映问题,不推、不拖、不敷衍塞责。信访事项呈领导签批后,及时转交相关部室办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强化跟踪监督、督办监督、巡察监督等方式,形成监督合力,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从严从快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对交办的信访事项跟踪督办到位,绝不手软。
清单管理制度。对发现和反馈问题实行“清单化”“痕迹化”管理,把发现问题按照问题线索分类处置要求逐一登记,明确问题交转去向、责任单位、办结时间。根据问题台账和交转清单,及时跟踪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销账”。1至10月,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件8人,提醒谈话1件2人,通报曝光5起典型案例。(王学锋)